本报讯 近日,市全所提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国人全国人大代表、大代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表庹被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领衔提交的庆明《关于修改刑法第十七条的议案》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近期,议案该议案所提内容被纳入拟修法范畴。内容
10月13日,入拟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法草案二审稿规定,范畴在特定情形下,市全所提经特别程序,国人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大代在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表庹被纳人,犯故意杀人、庆明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提出议案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可以联名就制定、修改、解释法律提出相关议案。在《关于修改刑法第十七条的议案》中,庹庆明等代表提出:基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针对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以适用“恶意补足年龄”原则。
庹庆明表示,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他时时刻刻都在关注青少年成长和社会难点问题。多年来,他提交了多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建议与议案,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完善法律规范青少年教育,从而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表示将更加珍惜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更好地为民代言,履职尽责。
孙兵 方春风
本报记者 张雨蝶 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