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
日前,负面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若干规定》,清单共八章三十七条,列举从廉洁从政、为干廉洁用权、部划廉洁修身、好红廉洁齐家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负面利益冲突具体情形提出了禁止性规定。
领导干部与利益之间往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清单联系,而且通常“剪不断、列举理还乱”,为干广州市通过具体规定,部划让处理利益冲突有据可依,好红这有助于在根源上防止干部贪腐。负面先前北京、清单上海等地也曾出台类似规定,列举但都没有具体可操作性,总归有“纸上谈兵”之感,广州此次则是以“负面清单列举”,具体可行地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用好“负面清单”,规避利益冲突。领导干部在关乎切身利益或面对身边亲人时,难免“关心则乱”,在原则问题上站错位置。一些“模棱两可”的规矩总会被人利用,“负面清单”的出现则明确地划好红线,为干部做事指出不可为之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干部打好“预防针”,明示公开哪些行为是严令禁止的,为干部规范言行及发生违纪行为的具体惩罚,提供了很好的操作模板。
执行“负面清单”,亮出执法利剑。“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强有力的执行”,好的制度必须得到有效执行。广州此次出台的“负面清单”,则是在具体监督领域的具体行为、惩罚措施与事后处理等,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监督执纪更需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让条文不至于沦为“一纸空文”。“负面清单”辅以有效执行,让领导干部同利益冲突划清了界限。
“负面清单”在常规方式上是有效且及时的,但是在被摸清“套路”甚至相互袒护的情形下,则会失去作用,这就需要借助外部社会的监督。当前贪腐形式多样、手段多变,仅靠监察机关有些捉襟见肘,有效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作用,调动社会舆论监督,能够确保更加有实效。同时,也要利用好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让监察举报“数字化”、“数据化”,真正做好监察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