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方便多了,很受欢迎。”12月10日,四川省锦江区一家水治理企业会计母彦对联合办税业务的便利十分有感触。“以前申报纳税,至少要备齐两套资料,今天跑国税,明天跑地税,办完纳税业务需要折腾一两天,如今只需带上一套资料,进入国税局办事大厅就能全部办好了。”母彦说。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变化,源于近日锦江区地税局与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的开展。
同日,四川省成都锦江区地税局一位科员也向《华夏时报》记者证实,“区地税局近日正式进驻办税服务厅,设立两个独立的地税窗口。”
这不是个案。记者梳理发现,四川、湖北、湖南、浙江、江苏、陕西等多省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税的越来越多,国地税业务合作渐成主流。
虽然可以一起合作办公,但是对于国地税合作而言还相去甚远。“合作并非合并,迄今为止决策层并没有表态‘国地税要合二为一’,依然坚守分灶吃饭,各司其职。”《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国家税务局得到的回应称。
合作升级
12月4日下午湖北省襄阳市国税、地税联合举办新开业纳税人培训,来自市区国地税共管的200多户新办企业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这是今年以来两部门联合举办的第三次培训。”襄阳市国税局一位处级干部说,以前,企业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国税一场,地税一场,时间不好安排,现在一天就可以了,方便了群众。
今年以来,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为强化国地税合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通过与地税局召开联席会议,集体讨论、解决联合办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开展“多个联合”办税,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实施。三是国、地税局联合与区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制定协税护税方案。
不仅市级国地税合作办税,省级联合办税的也不在少数。据记者了解,至少有二十几个省国税、地税开展了联合办税业务。
“各级税务部门要凝心聚力,全力打造国地税合作升级版。”12月1日至2日召开的全国国地税合作交流推进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丘小雄强调。而在回答为什么要推动加强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的合作时,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练奇峰表示,自1994年国地税分设以来,税务总局一直倡导并推动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加强合作,在不同时期出台过多个指导性文件。
练奇峰指出,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合作,是两个执法主体之间,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在双方各自法定职责和范围内,联合或协同开展工作的行为。“合作不是合并,”练奇峰说,“国地税合作是完善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一项举措,不是为国地税合并做准备,准确地说,现在打造的是国地税合作升级版。”
分灶吃饭
“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练奇峰说,当下,推进国地税合作,主要是解决因国、地税分设给纳税人带来的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等问题。
记者调查,营改增对地税影响非常大,地税业务很大一部分被吞噬。税务系统被划为地税、国税至今11年,24个税种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公开数据显示,仅2011年这一年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加占全国总税收的42.5%,前者是国税的主要税种,后者是地方第一大税种。
“营改增之后划归国家税务局负责,地方税务局的业务自然萎缩。”四川一位地方税务局的副处长告诉记者,“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较高,一般在30%,营改增后地方税务的业务一下子就少了不少。”
在地方,“营业税是最主要的税种,其他税种都很小。”四川某地税局工作人员母运波对记者表示,关税、消费税、央企征收的所得税都归中央征收,增值税、资源税、地方企业所得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归国税征收。
“在地税系统中,除营业税以外,征管的都是一些难度较大的零散税收,营改增使原本属于地方税收的营业税的大部分收入并入增值税。”母运波说,即便不搞营改增,当前国地税分开也是弊大于利,比如征管成本太高,“地税合并到国税局是迟早的事”。
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国地税联合办税和外界所说的国地税合并有着本质的区别。“联合办税主要基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方便纳税人,属于业务上的协作,而国地税合并属于机构改革,二者并无关系。”中央财经大学曾华康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
事实上,国地税合并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歇。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是国地税合并的支持者。他认为,实行国地税合并,需要解决两个难题,一是人的安置问题,二是业务衔接问题。“人的问题最难办,不能将众多的地税干部弃之不用。”刘桓曾提出,营改增之后税务机构人员有必要做出调整,人随业务走,但他的设想至今也没落实。
不合并已成定局。10月13日出台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称,国、地税仍将维持现有两套体系不变。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看来,国税和地税分开是由当前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央地关系所决定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正常。“谁说国地税合并了,就没有问题了呢?”刘剑文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