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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哄抬物价 当罚

  问:企业或个人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疫情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期间

  答:一般情形下,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哄抬此类行为仅需承担相应的当罚行政责任。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违法商家根据其违法情节,疫情处以责令改正,期间没收违法所得,哄抬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当罚,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疫情情节较重的期间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哄抬或者由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当罚行政处罚。

  但是疫情,如果相关企业或个人违反国家在预防、期间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哄抬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4款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石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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